公示欄標識
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,昆明公示欄標識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未遵守環保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規范性文件、環境標準和未履行其環保責任等方面的現象。共計12項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會被錄入,分別是:警告;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;罰款;責令停止建設;責令限制生產;責令停產整治;實施查封、扣押;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。